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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是怎样成立的
作者:王仲方   发布时间:2012-07-12 17:03:50


    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的前身是中共中央军委公安部,而中央军委公安部又是在华北局社会部的基础上建立的。我当时在华北局社会部工作,亲身经历了中央公安部成立的历史。

  一、中央公安部成立经过

  1949年4月25日,中央军委决定,第十八、十九兵团调入第一野战军,向西北进军。5月14日,部队正在准备出动,毛泽东致电罗瑞卿:“部队开动时,请来中央一叙,部队工作找人代理。”6月初,罗瑞卿向已经到职的继任政委李志民交代了工作,和杨德志等话别后,便与赴青岛休养的徐向前同乘火车到达北平。

  几天后,周恩来找罗瑞卿谈话,要他出任即将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的公安部长(在政府建立之前归军委建制)。罗提出,希望随四野南下,并认为由中共中央社会部部长李克农出任公安部长更合适。周恩来对他说:“各人有各人的事,李克农有李克农的事,你就不要讲价钱了。”

  周恩来告诉他,中央已经决定,“今晚毛主席还要接见你,你就不要再提上前线的事了。”

    当晚,毛泽东在双清别墅接见了罗瑞卿。毛泽东一见面就对罗瑞卿说:“听说你不愿意干公安部长,还要去打仗?现在要建立新的国家政权了,我们都不干,都去打仗,那行吗?”

    罗瑞卿认识到让他当公安部长是形势的需要,便愉快地接受了任务。

    1949年7月6日,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决定,在军事委员会下设立公安部,统辖各地公安机关的工作,并任命罗瑞卿为公安部部长。军委公安部是为筹建新的中央人民政府做准备而建立的。7月8日、7月9日,周恩来两次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汇报会议,商讨情报、公安两部门的机构设置与领导人选等问题。

  按照周恩来的指示,罗瑞卿在原中共中央社会部李克农部长的协助下,立即着手筹建公安部。首先以中共中央华北局社会部的全体人员加上中共中央社会部的部分机构,作为组建公安部的基础。中央又任命原华北局社会部部长杨奇清为公安部副部长,协助罗瑞卿工作。

    在此之前,领导各解放区公安机关工作的是中共中央社会部。面临全国解放的新形势,中共中央及中央军委于1949年8月9日给各解放区中央局及分局的电报指出:“为了分工,以便更好地建设我们的保卫与情报工作,决定取消中央社会部,另成立情报、公安两部(中央政府成立时,为政府的情报、公安两部)。”同时,罗瑞卿代军委起草了给各野战军前委的电报:“军委公安部已开始工作,其组织形式拟定设置政治保卫、经济保卫、边防、武装、治安行政、人事等六局及一办公厅,惟干部无人。决定由一、二、三、四野战军,各抽调军级政治干部一人来担任局长。其条件(一)现任军政委或军副政委、军政治部主任者;(二)思想正确,作风正派,历史完全清白者;(三)有中级最好高级的文化程度,思想工作能力亦较强者;(四)最好本人自愿改行者。我们建议:一野调军副政委蔡顺礼,二野调军政委雷荣天;三野、四野请你们按上述条件各提出二至三人,由我们各决定一人。你们意见如何,盼速复。”

    经各野战军协商,除雷荣天、蔡顺礼外,又调来徐子荣、卓雄、邓少东等军级干部进入公安部。

    军委公安部成立,正是中共中央积极筹备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后改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建立新中国及国家政权的重要时刻,公安部把保卫全国政协顺利召开,作为自己中心任务,做出周密的部署。罗瑞卿亲自领导,并派出一批得力干部到政协等各处担负保卫工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国委员会的圆满成功,开国大典的圆满成功,证明了中央成立军委公安部的决定是正确的。

  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罗瑞卿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长,杨奇清为副部长。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发布后,中央军委公安部即行撤销,改名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宣告正式开始办公,启用印信。

  11月5日,罗瑞卿亲自主持召开了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成立大会。到会科员以上干部300余人(全部共有干部486人)。罗瑞卿部长在会上讲话,在分析了当前胜利形势后,号召全体干部安心工作,以完成保卫国家政权、保卫人民为重任,并强调提出公安干部要树立艰苦奋斗、埋头苦干,实事求是,联系群众的作风,努力学习,精通业务。

  从公安部成立历史来看,公安部成立纪念日是定在1949年7月6日军委公安部成立,还是定为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之日,还是定为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宣告正式开始办公、启用印信之日,还是定在1949年11月5日公安部成立大会?我以为可以定在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正式办公、启用印信之日,即1949年11月1日。定在11月5日公安部成立大会也是可以的。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早在军委公安部成立时,罗瑞卿即报告军委,公安部机构确定设六局一厅。即政治保卫局、经济保卫局、治安行政局、边防保卫局、武装保卫局、人事局和办公厅。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成立后,罗瑞卿向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报告,再次确定公安部内机构设六局一厅:政治保卫局(一局)、经济保卫局(二局)、治安行政局(三局)、边防保卫局(四局)、武装保卫局(五局)、人事局(六局)和办公厅。另外有公安干部学校,新生公学和一个监狱。

  经中央军委批准,从军队抽调军级政治干部到公安部任各厅、局领导职务:徐子荣任办公厅主任兼人事局局长,雷荣天任经济保卫局局长,卓雄任治安行政局局长,蔡顺礼任武装保卫局局长,邓少东任边防保卫局局长。政治保卫局局长由杨奇清副部长兼任。为加强公安部内集体领导,经中央批准,公安部建立了党委制,罗瑞卿、杨奇清、许建国、雷荣天、蔡顺礼、卓雄、徐子荣等人为党委委员,罗瑞卿、杨奇清为正副书记。1950年1月3日,遵照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央人民政府及政府机关建立党组的决定,公安部党委改为党组,由罗瑞卿、杨奇清、徐子荣、卓雄、雷荣天、邓少东、蔡顺礼组成,罗瑞卿任党组书记。

  为了研究和解决公安部的组织和今后工作问题,经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批准,1949年10月15日至11月1日,罗瑞卿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全国公安高级干部会议(后来称为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会议分析了国内外敌情的严重情况,确定公安机关的总任务是:“完全学会和敌人作隐蔽斗争,特别是同国际特务作斗争,镇压国内外敌人的一切捣乱和破坏,建立革命秩序,保卫国防,保卫建设,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会议期间,毛泽东、周恩来、董必武等中央领导同志接见了与会人员并分别作了重要指示,朱德在会上作了报告。10月30日,周恩来在接见与会人员时说:“军队与保卫部门是政权的主要的两个支柱。你们是国家安危,系于一半。国家安危你们担负了一半的责任,军队是备而不用的,你们是天天要用的。”

    在此次会议上,研究并经中央批准,统一设置全国各级公安部门的组织机构。大区称公安部,设部长、副部长,下设政治保卫处、经济保卫处、治安行政处、人事处、财务处和办公室、公安干部学校,共五处一室、一校。当时全国有六个大区,各大区的公安部长为:西北李启明、西南周兴、华东暂为潘汉年兼、华中卜盛光、华南谭政文、东北汪金祥。中央直辖市称公安局、设局长、副局长,下设政治保卫、治安、人事、行政五个处、一个办公室、一个公安学校。北京局长罗瑞卿(兼),天津许建国,上海李士英、杨帆,南京陈龙。省称公安厅,有厅长、副厅长,下设秘书处、政治保卫处、经济保卫处,治安行政处和公安干部

学校等。

    这次会议还研究讨论并经中央批准:各级公安部门均实行党组制,公安部门党组受同级政府党组领导,把党的决定通过党组,变成政府的决定。各级公安部门要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同时在方针政策业务上又接受上级公安部门的领导。

  1950年4月,毛泽东主席强调指出,各级公安部门必须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并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

  关于公安部的机构和人事配备,在公安部成立后,随着业务的发展,作了多次调整。1952年4月,杨奇清调任中南公安部部长,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任命徐子荣、陈龙为公安部副部长。1954年6月,各大行政区撤销后,一些主要领导干部调到公安部作领导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又任命杨奇清、许建国、汪金祥、周兴、王昭为公安部副部长。这一期间或稍后担任或兼任公安部副部长的还有王近山、汪东兴、梁国斌、李天焕。

  公安部办公厅,是从华北公安部办公室扩充建立的。设办公厅主任、副主任,下设秘书处、研究室、机要处、编译处、警卫处、行政处,外设印刷厂。办公厅主任徐子荣、副主任刘复之、李国章。徐子荣担任公安部副部长后,由刘复之任主任、副主任先后有席国光、王仲方、尹肇之、任岳、稽直、关子展、季宗权。秘书处处长潘启哲(后为王仲方),研究室副主任王仲方、机要处处长张万、警卫处处长丁美玉,编译处处长姚艮、行政处处长宋德贵。印刷厂厂长张福年。

  为了补充公安部建立所需人员,先后从华北补训兵团、华北军政大学、华北革命大学、苏南公学以及各地的党委系统,协调了大批骨干力量和青年知识分子,为公安部的干部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批当年的青年干部,已成为公安部一代又一代的领导骨干。

    为了培养训练公安干部,从中央到地方都重视和加强了公安学校建设。1950年1月11日经政务院批准,在原华北公安学校的基础上,建立中央公安干部学校,由罗瑞卿部长兼任校长。省以上公安机关共建立公安干部学校50所。各级公安机关在中共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这些公安学校的作用,吸收训练青年知识分子,为发展壮大公安队伍培养了大批新生力量,也为后来公安院校的建立与发展打下了基础。

    随着全国公安体制的统一,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也于1950年3月召开第一次铁路公安会议,统一全国铁路公安体制,铁道部设公安局,铁路局设公安处,铁路分局设公安分处,铁路地区设公安段,三等以上车站设公安派出所、分驻所。交通、民航系统先后建立了保卫组织。1951年以后,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的公安机构也逐步建立起来。

    在建设人民公安机关的同时,组建了人民公安部队。1949年8月,中央军委公安部成立后,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就批准建立人民公安部队。随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统一的军队,即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期间,制订了《整顿各级人民武装的方案》,对公安部队的建设、编制、指挥等作出具体规定。1950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布了《关于成立公安部队领导机构的电令》,任命罗瑞卿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程世才为副司令员,李天焕为副政委,吴烈为参谋长,熊伯涛为副参谋长,欧阳钦为政治部主任,李逸民为政治部副主任。

    人民公安部队建立后,即投入抗美援朝战争,胜利完成了维持战地和后方治安,监视敌机,押运物资,保护交通运输安全,清剿匪特,防空护路,警备城市,纠察执法,运送俘虏等方面的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此后,这支武装部队的体制、名称有过多次变动和调整,发展演变为今天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三、公安部大院的选定

  军委公安部成立于华北公安部原址—北京东城区东堂子胡同28号。这是解放前国民党法院的职员宿舍,一座院落很大的四合院,还有一个小花园,据说是满清的一座驸马府。院子套院子可住百余人。

    军委公安部成立后,罗瑞卿部长的办公室设在东堂子胡同隔壁无量大人胡同一座独院小楼。彼此距离很近,来往送文件都还方便。华北公安部原来只有两辆车,一部是从国民党手中接收的小汽车,一部是从军队带过来的吉普车。罗部长的车,是李克农部长送的的一辆灰色别克车。

    由于机构逐步扩大、人员增多,北京市军管会又增拨了一座办公楼,在天安门广场西南,前门城下,是原来的北平市银行行会。这是一座三层小楼,是北京银行家聚会的俱乐部,房间有大有小,却不适应机关办公之用。但有一个小礼堂,可容纳三百人,原是聚会、跳舞的地方,柚木地板,非常光滑,还有一个小舞台,1949年11月公安部成立大会,就是在这里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华北、山东各省公安会议,第一次全国经济保卫工作会议,也是在这里开的。由于地方小,只能容纳公安部首脑机关:即部长、副部长和办公厅在此办公,造成公安部各机构分散在几处,很不方便。

  1950年4月,北京市军管会收回了东长安街四号英国驻外使馆的一座兵营,准备拨给公安部办公使用。所谓英国兵营,是英法等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向清朝政府强迫征用的。兵营北面临长安街、南面接近东交民巷、东面比邻的英国驻华使馆、西面是当时的公安街。好大的一个园子,用围墙围着,面向长安街的围墙上,还留有作战用的枪洞。英国人从不许别人进入,也没有人敢到墙外走动,更不用说向里张望,是显得很神秘的一块地方。

    军管会征用令下达后,公安部派刘复之和我先进去看看。园子里面的树木甚多,有几座小楼,有游泳池,运动场,还有几个英国人在骑马游玩。兵营东面与英国使馆一墙之隔,墙很矮,有小门可通。园子虽大,房屋较少,都是使馆低级职员和工人宿舍。作为公安部办公处,其优点是位置好,面临长安街马路,马路对面是南池子,抬头可见天安门城楼。其不利是没有一座像样的办公楼。但是院子很大,空地不少,可以盖新楼。公安部同意接收这座英国兵营,充分利用现有房屋办公。我们选了一座绿色木建小屋,作罗瑞卿部长的办公室,小屋前面是一片草地,1951年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时,毛主席就在这里接见了与会的同志。以后在园内先后建造了一座大礼堂(即现在的公安部大礼堂),一座三屋办公楼(即现在三局、十三局的办公楼),在南边又盖了一座四层办公大楼(即现在的南大楼)。公安部除预审局和监狱在秦城、公安学院设在复兴门外,基本上都在一个院子里办公,方便多了。

  但是英国驻华使馆距公安部办公楼仅隔一座矮墙,彼此可以看到对方,工间操打羽毛球,一使劲就打到英国使馆那边去了。1958年,北京市政府另辟使馆区后,英国使馆才迁走。公安部办公区逐渐向东扩展到御河桥,形成了现在的办公区域。这个区域应该说是北京市的黄金地段,是中心之中的中心。

  公安部接管了整个英国使馆及其兵营后,经过近50年的经营,已经大大改变了原来的面貌,建成了一座现代化的办公楼区。

  四、中央领导为公安工作题词

  现在的公安部大礼堂是1953年建成的。建成后是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会议和各项重大活动的场所。礼堂舞台左右两侧,高高挂着四幅大红金匾,是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的题字。

    左侧第一幅是毛泽东的题字:“保卫工作十分重要,必须尽力加强之。”第二幅是朱德的题字:“要反对骄傲与和平麻痹的思想情绪,正确的执行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政策,坚决与反革命分子进行斗争,以彻底消灭一切暗藏的敌人。”

    右侧第一幅是刘少奇的题字:“加强人民国家的威力,坚决肃清残余的反革命分子,保卫人民。”第二幅是周恩来的题字:“加强人民公安工作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必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

    毛泽东的题字选自1951年全国保卫工作会议题字。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三位的题字,是1950年为公安部印制《1951年公安手册》而题写的。这本手册是公安部编印发给全国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用的。罗瑞卿部长在1950年12月29日为卷首亲笔题写序言:“我们已经建立起一个全国规模的公安工作,成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制度的有力工具。为反革命阶级服务为帝国主义服务的一切反革命组织,或分子,在我们面前都是失败了的,都是惧怕我们的公安威力的,这是我们已经获得的成绩。但我们缺点还很多;经验还很不足,对于许多工作的管理,许多问题的处理,还存在极大的盲目性;广大干部同反革命作斗争的智识提高与能力提高,还有待于我们极大的努力,我们必须正视我们这些缺点与弱点,并提出有效办法有计划的使我们更加丰富起来,坚强起来。来迎接一九五一年的新任务,来争取反奸斗争战线上更伟大的胜利。我们有党中央的正确政策,有我们的伟大领袖毛主席的领导与关心,有广大群众的支持,我们是应该而且能够完成自己的任务的。愿为了把公安工作继续提高一步与全体同志们共同努力。”

    这本公安手册是公安部建立之初印制的,也是公安部成立时的纪念,至今保存下来的恐怕已经不多了。但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四位领导人的题字,却永远金光灿烂地展示在后人面前。



来源: 公安部网站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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