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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主题拓展活动空间 贴实际促进三个提高
——安福县法院“三大”主题教育活动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作者:王义善 发布时间:2012-04-20 16:57:44
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在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紧贴司法工作实际,注重搞好“三个提高”,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学习与工作两促进、两不误,增强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
一、深化学习教育,提高队伍素质。 创建“学习型法院”。把政治理论教育与业务知识教育结合起来,把宗旨教育同廉洁自律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道德教育与文化娱乐活动结合起来,形成教育先行、典型引路、规章制约、物质与精神双向激励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提高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多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了解案情,秉公执法。把每一项工作都视为学习的机会,从工作中学习新技能、新方法,增长专业知识。 丰富学习活动内容。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平台,以“一年谋发展、三年创一流、五年入省优”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抓特色亮点,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重走红军路、“进农家、进社区、进企业”和“解民惑、解民忧、解民难”等特色活动。 二、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 扎实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突出抓好审判流程管理和审限管理两个重点。确保案件流转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明确案件审结以归档为标准,中止诉讼、延长审限均需经院长审批,对将超审限的案件提前20天亮黄牌,给予警示,对超审限的予以严罚,对快办案、办好案的给予奖励,促进案件快审快结,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法官办案责任意识,促使法官小心谨慎行使手中的司法权,力求通过完善的制度,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错案发生,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集中清理未结案件,对所有未结诉讼案件和近十年未执结的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尚未审结的长期案件逐案过堂,因案施策,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并发出通报限期审(执)结,力争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 开展了“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调解能手、执行能手”评选活动,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司法水平。 组织开展了执行攻坚活动,不断转变执行理念,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结旧案69件,执结标的金额达186万余元,切实提高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优化诉讼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推进小额速裁工作。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内的给付之诉案件,只要当事人同意,一律适用小额速裁程序,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实行一审终审。所有小额诉讼案件均收取10元诉讼费,截止3月底,共受理小额速裁案件144件,结案142件,结案率98.6%,平均审理周期3.5天;其中调解137件,调解率96.5%;判决5件,无一例提起异议,息诉服判率100%。案件审理取得了高结案率、高调解率、无异议率的“两高一无”喜人成效。 加大巡回审理力度。以法庭为基点,以乡镇、部分村为辐射面,设立便民服务站、点,形成以3处法庭为中心的3站、45点、150名司法协理员的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实现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解决纠纷,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落实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司法便民的实惠。 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坚持服务宗旨,对追索赡养费、医疗费、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立案阶段,规定节假日可预约并对特殊情况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对来院起诉的做到一站式服务,确保他们不耗时、不耗力,对符合诉讼费缓减免条件的一律缓减免;在审判过程中,做到快审快结,为防止被告利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及时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避免裁判在执行中落空;案件一旦进入执行阶段,加大执行力度,贯彻执行穷尽原则,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及时救助困难当事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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