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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法院群众满意度工作的思考
作者: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 杨新 发布时间:2012-11-30 10:12:46
司法为民、公平公正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宗旨,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标杆。多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司法理念,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尽管如此,群众满意度工作是动态的,也是极难把握的一项工作,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中,我院仍未取得为之满意的成绩。
通过认真分析,当前影响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的因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社会客观因素影响。主要表现在:1、刑事犯罪案件多发。刑事案件特别是“两抢一盗”案件数量仍高居不下,该类犯罪不仅对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往往给受害人及其家人带来难以修复的心理“阴影”,造成社会的恐慌,影响公众的安全感,自然对法院工作有不满情绪。2、民众诉求期待值偏高,认同感偏低。多数百姓认为法院既然判了,就一定能够实现权利,而对法院执行难等困难不能正确理解。一旦期望无法实现或结果达不到“心中所想”,就不满意,并传导多人不满意。3、社会舆论缺乏正确导向。一些媒体、网站偏好在一些具体案件和少数干警身上出现的不良现象进行炒作,给法院正常办案带来很大影响,也给法院公正廉洁的正面形象造成一定的负面效应。二是主观因素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部分案件存在质量瑕疵。如立案、庭审不规范,裁判文书说理不透彻、适用法律不当等,直接影响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整体评价。2、办案效率不高。基层法院“案多人少”负担重,法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法官工作责任心较差,导致少数案件久拖不立、超审限、执行超期,引起当事人的不满。3、司法作风不良。部分干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纪律松弛、行为失范,少数干警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冷、硬、横、推”,导致当事人和群众反感。4、能动司法水平不高。一些法官存在就案办案思想,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有的法官缺乏坚持原则前提下的灵活度,习惯死抠法条,机械理解搬用法律,工作中不能积极引导好当事人参与诉讼和正确理解司法活动等等,也导致百姓的不满。 针对这些问题,如何提升群众满意度主要要归结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提升工作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工作列入重中之重 要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好提升公众安全感及满意度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作为提升公众安全感及满意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亲自抓落实,各分管院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并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将此项工作内容逐一细化,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二是统一干警认识。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大讨论。通过大讨论使全院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活动是塑造法院、法官新形象,创建和谐平安乐安的需要,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三是加强检查督促。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强化各部门和干警的工作责任心,确保下半年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立足本职,狠抓执法办案,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提升司法公信力 要以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提高公众安全感和司法公信力上下功夫。一是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坚持“严打”方针,从严、从重、从快惩处、打击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性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二是加大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调解力度。坚持判决与调解结合,将调解贯穿于审判的各阶段、各环节,全面推行“三调联动”工作,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三是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积极探索构建执行联动机制等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想方设法缩短执行期限、提高案件执结率,穷尽所有执行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妥善处理涉诉信访难题。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畅通投诉渠道,积极、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及时、妥善处理公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深入走访,强化巡回审判,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要以开展好干警下基层大走访活动和巡回审判工作为依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一是大力开展法官走访活动。继续组织法官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和辖区群众,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了解民众的司法需求,对收集到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汇总,认真分析,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通过加大巡回审判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巡回审判流程、质效、绩效管理、强化巡回审判内部、外部监督,促进巡回审判常态化,确保司法服务深入到农村、深入到田间地头,方便群众诉讼,保证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耽误农时。三是大力开展案件回访工作。采取电话询问、网络沟通、预约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回访,重点回访当事人情绪偏激、上诉、抗诉、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特殊困难群体,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同时对于特困当事人及时适当进行司法救助,以解燃眉之急。 四、多措并举,强化舆论宣传,不断加强民意沟通、增进司法和谐 要以抓好法院宣传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院在法制宣传方面的优势,积极宣传法院工作亮点,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法院和法官,增进法院与群众的沟通和感情。一是积极宣传法院综治工作亮点。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刊、墙报、短信等宣传媒介,宣传、展示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平安的工作亮点,通过扎实工作和大力宣传,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积极宣传司法为民举措。通过在“乐安法院网”和本院电子屏幕上公开便民承诺、司法救助等内容,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法院司法为民服务的各项新举措。三是积极宣传法院先进典型。认真发现和挖掘出全院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办案质量和效率效果、司法作风、清正廉洁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全力推出法院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提高法院工作在群众心目中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五、转变作风,提升队伍素质,全面推进法院司法审判各项工作 要以规范干警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为着力点,不断强化法院管理,促进审判质效提升。一是扎实开展主题学教活动。通过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实践活动学教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增强法官的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二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认真查摆干警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 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等等,并针对查摆出来的司法作风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落实整改,对严重损害法院形象的人和事,依法进行严肃查处。三是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通过确立法院精神、制定院训、注重关怀等措施,培养法官公正司法的信念和自觉意识,引导干警认真恪守司法职业道德;通过建设文体活动场所和廉政长廊,不断丰富干警生活、提升干警精神境界,凝聚干警精神。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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