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它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等目的。
该制度于2016年7月22日起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始试点,2018年刑诉法修改后全面铺开。
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条件、从宽幅度、审前程序、量刑建议、审判程序、律师参与、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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