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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审判管理 确保公正司法
作者: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林运升 发布时间:2012-12-06 10:38:58
审判管理是法院管理的核心,也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实现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关键所在。夏邑县法院适应新形势需要,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大胆创新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司法管理监督,在审判管理上求质量,要效率,有效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各项审判工作在质量和效率上得到了全面提升,呈现出案件审结率、调解率、一审服判息诉率、执结率明显上升,案件上诉率、上访率、申诉再审率、执行积案率明显下降的良好态势。2012年上半年,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282件,多项工作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市委、市中院的肯定。
一、党组高度重视,健全组织保障 规范管理工作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质效、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长效措施。按照党组领导的第一要求,我们把审判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从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加强督导入手,下大力解决审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领导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力量分散等问题;按照“强化领导、充实力量、理顺关系、明确职能、统一管理”的工作思路,狠抓办事机构的整合,将原来分散在办公室、立案庭、评查办等业务部门和行管部门的职能统一整合,归口审判管理办公室,积极推动审判管理由松散型向集约型的转变,赋予其案件评查、审判质效管理和评估等多项管理职能。院党组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审管办机构整合工作,积极争取机构编制。经过不懈努力,2011年,县编办正式批准成立审管办,落实了机构、待遇、人员。现我院审管办共有工作人员5名,设有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其他工作人员三名。 二、转变观念,建立适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审判管理制度 以审判工作和审判活动为内容的审判管理是法院管理体系的核心,并构成法院政务管理和人事管理的基础。许多年来,我们习惯于用政务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方法从事审判管理,造成了制度僵化、管理责任不明确、管理手段单调,管理对象不是针对审判活动而仅侧重于法官行为,不注重审判环节及审判部门之间的衔接和协调问题。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的审判管理体系。 (一)以审判活动为中心,树立服务审判、服务法官的新理念。我院在制定管理规则、实施管理方案的时候将服务审判、服务法官的理念贯穿始终。首先充分理解法官在办案过程中需要克服各种干扰和阻力的难处,理解他们在案多人少和各种矛盾纠纷中立足于“以人为本”,充分体现尚善、和谐的人文精神。其次,改变了管理手段单一、管理模式僵化的传统做法,探索建立管人管事并重,管理手段多样化,管理方式全程化的新的审判管理模式。 (二)以提高审判效率为目的,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上下功。我院把审判管理的视点拓展到对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上,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第一,在人尽其才上下功夫,让每一个人扬其长尽其能。第二,合理配置审判流程每一个环节中各个部门的职权和职责范围,避免推诿扯皮,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第三,重视信息化建设和审判管理的结合,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及时把握审判活动中的有用信息,让审判管理活动更主动更有效。 (三)建立审判质效通报和审判质效评析制度,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审管办为各业务庭建立统一的审判质量管理台帐,每月收集汇总一次各庭审判指标数据,每月印发《审判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对指标进行通报,每季度对全院各部门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点评,对审判运行态势进行深度分析,以此推进各项指标日趋优化。同时,为强化争创措施,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我院根据审管办每月印发《审判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在分析审判质效指标的基础上,召开审判质效指标分析研讨会,针对审判质效各项指标由各业务庭对本庭的审判质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针对调解率、撤诉率、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平均审理时间指数等各项指标,审管办在听取各庭意见的基础上,提交院党组研究,明确措施,要求各业务部门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严格规范流程管理。 (四)加强案件质量监控,降低案件上诉率、发改率。强化法官质量意识,强调工作的程序性、规范化,庭长作为案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检查法官和合议庭依法办案,把好案件质量关。同时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提高评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评查的广度和深度,使案件质量评查成为保证案件质量的有力抓手。 (五)加大审判管理的透明度,借助社会力量推进审判管理。我院聘请了一批特邀民主监督员、陪审员和调解员。建立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员、律师以及当事人的定期座谈制度,开门纳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律师等院外法律工作者评查审判案卷,评价一线法官工作的审判作风和审判能力。邀请法律监督部门、涉诉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当事人的左邻右舍等参加涉诉信访听证会,实现审判管理的社会化。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提升审判管理实效 为全面落实审判管理制度,我院将相关指标进行细化,落实到各业务庭,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严格奖惩制度,通过奖优罚劣,努力建立责任型的审判管理体系,以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实效。我们主要是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考评责任。将绩效考核管理指标量化分解纳入部门岗位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目标管理奖惩挂钩,建立干警考评档案。二是强化责任通报。推行办案质效、流程管理制度,通过综合分析当前审判工人效果及不足,督促提醒各业务部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强化责任评查。进一步完善差错待岗和“一岗双责”责任人的处罚制度,对审判质效差的部门,部门负责任人在向院党组说明情况,并提出下步整改措施。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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