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莫芬)
社会管理创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法院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是社会各种利益需求和利益冲突的平衡者,担负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法院应尽的社会会责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人民法院为此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主体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该院在工作中,要求干警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放在工作的首位,要求干警自觉学习研究社会管理创新的题中之义,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该院树立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意识,积极参与、全力推动;并构建相应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解决工作难题,促进审判工作提高,实现科学发展观。
加强司法监督,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保障社会管理创新顺利完成。该院通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来对行政机关在实行社会管理中的各种职能的进行状况的监督。此外,还充分发挥职业优势,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司法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社会管理更加合法化地进行,引导社会行为更加规范化,对社会管理创新进行推动。
积极开展司法调研,司法宣传等活动,延伸法院职能,预警社会风险。该院通过司法调研,掌握大量的审判工作资料,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有效地找到矛盾的化解方法,为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能打下根基。除了行使本身的审判职能外,该院还加强法律、司法程序和诉讼知识的宣传,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各种违法犯罪能起到更好的预防作用,对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也能更事半功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法制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