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孟亚东)
2012年6月25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移交协议签字仪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举行。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郭永辉主持签字仪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乃依木·亚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杨肇季与乌鲁木齐铁路局局长唐士晟分别在移交协议上签字。
熊选国表示,乌鲁木齐铁路局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签订了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协议,标志着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顺利完成。熊选国就铁路法院、检察院正式移交地方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抓好落实,确保自治区铁路法院、检察院各项工作平稳过渡;二是依法履职,为铁路运输持续安全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三是延伸功能,更好地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乃依木·亚森要求乌鲁木齐铁路两级法院继续发扬优良传统,积极适应移交后的新情况、新变化,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要积极主动地融入自治区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大局,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始终把“案结、事了、人和”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执法办案的目标。要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确保铁路大动脉畅通,促进平安和谐铁路建设。要坚持不懈地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以更加昂扬向上的姿态、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过硬的本领推动铁路法院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实现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