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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司法实务中各类抚恤金的法律性质
作者:吴凰行 发布时间:2012-02-22 14:36:09
抚恤金是指公民因工伤、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造成伤残或死亡的,国家或有关单位按相关法规规定发给伤残者本人或死者家属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及生活补助费。对抚恤金财产性质的准确认定和继承分割在司法实务中是一大难点,我国的抚恤金分为两种,一种是发给伤残者本人的,另一种是发给死者家属的,因此对这两种性质抚恤金的认定,应分清情况,区别对待。
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 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因此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不能作为死亡职工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三、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抚恤费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单位应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抚恤费。这些抚恤费是发放给受供养人的,属于受供养人的财产,而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以遗产继承的方法分割。 四、因革命军人致残发放的抚恤金依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现役军人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残废军人抚恤证和一次性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是发给残废军人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五、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的,我国兵役法规定的应由国家一次性发给家属一笔抚恤金;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属于军人家属所有,军人死后不能作为其遗产处理。 从上述可知,司法实务中的抚恤金主要存在两种情形,一种是发给因公负伤的职工或残废军人的抚恤金;一种是公民死亡后发给其家庭的抚恤金。抚恤金原则上不属于遗产,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无明确规定,前一种在特定情形可以作为遗产依法继承,后一种则不是死亡公民的遗产,而是死者家庭的财产,不应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分割,而应当根据抚恤金的性质,以主要照顾、优抚、救济死者生前需要扶养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兼顾其他亲属为原则进行分配。同时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作者单位: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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